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(草案)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
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(草案)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
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(草案)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
日前,《北京市长城(chángchéng)保护(bǎohù)条例(草案)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在首都之窗面向公众征求意见,时间为7月2日至7月31日。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(草案)》明令禁止攀岩、刻划等九类本体破坏行为(xíngwéi),为解决“攀爬(pānpá)野长城”难题,区文物部门、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,提示(tíshì)攀爬风险、劝阻攀爬行为。
落实“大保护”理念长城相关文化遗产纳入法定保护范畴(fànchóu)
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和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,北京长城体量巨大、价值突出,在全国文化(wénhuà)中心和国际交往(guójìjiāowǎng)中心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。为解决本市长城保护传承利用中存在的系统性保护、精细化管理(guǎnlǐ)、活化利用深度不足的问题,特制定本《条例(tiáolì)(草案)》。
北青报记者注意到(dào),《条例(草案)》着力构建完整性系统性保护格局,落实“大保护”理念,突破文物(wénwù)本体保护局限,将长城(chángchéng)(chángchéng)相关文化遗产(文物古迹、革命史迹、非遗等)及赋存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环境纳入法定保护范畴,全面彰显长城文化景观价值。
《条例(tiáolì)(草案)》中提到,本条例所称(chēng)长城(chángchéng),包括长城的墙体、城堡、关隘、烽火台、敌楼、挡马墙等;长城相关文化遗产(wénhuàyíchǎn),包括与长城相关的其他文物古迹、革命史迹、历史文化街区和(hé)名镇名村、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古树名木、农业遗产等,以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;长城相关景观环境,则包括长城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环境。
保护管理精细化采用电子围栏等(děng)劝阻“攀爬野长城”
为解决“攀爬野(yě)长城”管理手段有限等保护(bǎohù)管理精细化不足的问题(wèntí),《条例(草案)》聚焦保护全链条管理,突出夯实基础管理、预防性保护机制、健全防灾应急体系、严控破坏行为四大刚性措施。
《条例(草案)》明令禁止攀岩、刻划等九类本体(běntǐ)破坏行为,专设生态保护制度修复(xiūfù)景观环境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非参观(cānguān)游览区长城的管理,在非参观游览区长城周边道路设置(shèzhì)明显的警示标志;区文物部门、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(shǒuduàn),提示攀爬风险、劝阻攀爬行为。
游客在长城参观游览区(yóulǎnqū)内(nèi)因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相关保护机构或者受委托运营单位可以(kěyǐ)限制其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参观游览区。
坚持惠民利民原则将(jiāng)具备条件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
《条例(草案)》提出(tíchū),市、区人民政府坚持惠民利民原则,推动将具备条件的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,整合文旅(wénlǚ)资源,拓展利用路径,培育拓展新业态,服务长城沿线经济社会(jīngjìshèhuì)发展。
而对于辟为参观(cānguān)游览区的,应符合以下条件:一是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和本市长城保护规划的要求;二是能够满足公众(gōngzhòng)参观游览安全和长城文物(wénwù)安全的要求,并可以(kěyǐ)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;三是有明确的保护机构,且该点段已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建立保护标志(biāozhì)、记录档案。
此外,《条例(草案)》提出,市、长城(chángchéng)(chángchéng)所在地的(de)区人民政府建立长城主题阐释展示体系,支持长城沿线博物馆、陈列馆、乡史馆、村史馆、驿站、广场等开展长城主题展示,鼓励开展学术交流、文艺创作、非遗展演、研学教育(jiàoyù)、文创开发(kāifā)等长城文化活动,加强考古报告、保护档案、历史文献及口述史料搜集整理。


日前,《北京市长城(chángchéng)保护(bǎohù)条例(草案)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在首都之窗面向公众征求意见,时间为7月2日至7月31日。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(草案)》明令禁止攀岩、刻划等九类本体破坏行为(xíngwéi),为解决“攀爬(pānpá)野长城”难题,区文物部门、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,提示(tíshì)攀爬风险、劝阻攀爬行为。
落实“大保护”理念长城相关文化遗产纳入法定保护范畴(fànchóu)
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和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,北京长城体量巨大、价值突出,在全国文化(wénhuà)中心和国际交往(guójìjiāowǎng)中心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。为解决本市长城保护传承利用中存在的系统性保护、精细化管理(guǎnlǐ)、活化利用深度不足的问题,特制定本《条例(tiáolì)(草案)》。
北青报记者注意到(dào),《条例(草案)》着力构建完整性系统性保护格局,落实“大保护”理念,突破文物(wénwù)本体保护局限,将长城(chángchéng)(chángchéng)相关文化遗产(文物古迹、革命史迹、非遗等)及赋存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环境纳入法定保护范畴,全面彰显长城文化景观价值。
《条例(tiáolì)(草案)》中提到,本条例所称(chēng)长城(chángchéng),包括长城的墙体、城堡、关隘、烽火台、敌楼、挡马墙等;长城相关文化遗产(wénhuàyíchǎn),包括与长城相关的其他文物古迹、革命史迹、历史文化街区和(hé)名镇名村、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古树名木、农业遗产等,以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;长城相关景观环境,则包括长城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环境。
保护管理精细化采用电子围栏等(děng)劝阻“攀爬野长城”
为解决“攀爬野(yě)长城”管理手段有限等保护(bǎohù)管理精细化不足的问题(wèntí),《条例(草案)》聚焦保护全链条管理,突出夯实基础管理、预防性保护机制、健全防灾应急体系、严控破坏行为四大刚性措施。
《条例(草案)》明令禁止攀岩、刻划等九类本体(běntǐ)破坏行为,专设生态保护制度修复(xiūfù)景观环境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非参观(cānguān)游览区长城的管理,在非参观游览区长城周边道路设置(shèzhì)明显的警示标志;区文物部门、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(shǒuduàn),提示攀爬风险、劝阻攀爬行为。
游客在长城参观游览区(yóulǎnqū)内(nèi)因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相关保护机构或者受委托运营单位可以(kěyǐ)限制其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参观游览区。
坚持惠民利民原则将(jiāng)具备条件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
《条例(草案)》提出(tíchū),市、区人民政府坚持惠民利民原则,推动将具备条件的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,整合文旅(wénlǚ)资源,拓展利用路径,培育拓展新业态,服务长城沿线经济社会(jīngjìshèhuì)发展。
而对于辟为参观(cānguān)游览区的,应符合以下条件:一是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和本市长城保护规划的要求;二是能够满足公众(gōngzhòng)参观游览安全和长城文物(wénwù)安全的要求,并可以(kěyǐ)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;三是有明确的保护机构,且该点段已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建立保护标志(biāozhì)、记录档案。
此外,《条例(草案)》提出,市、长城(chángchéng)(chángchéng)所在地的(de)区人民政府建立长城主题阐释展示体系,支持长城沿线博物馆、陈列馆、乡史馆、村史馆、驿站、广场等开展长城主题展示,鼓励开展学术交流、文艺创作、非遗展演、研学教育(jiàoyù)、文创开发(kāifā)等长城文化活动,加强考古报告、保护档案、历史文献及口述史料搜集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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