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州镇文星社区:“扫黄打非”进校园,普法宣传护青春
新州镇文星社区:“扫黄打非”进校园,普法宣传护青春
新州镇文星社区:“扫黄打非”进校园,普法宣传护青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做好2025年(nián)地方公费师范生
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
自治区(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截图。
具体招生事宜(shìyí)如下↓↓
(一)招生数量(shùliàng):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1571名。
(二)培养院校:广西师范大学(guǎngxīshīfàndàxué)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(nánníng)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(yùlín)师范学院、百色学院、贺州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。
(三)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专业: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5名、数学与应用(yìngyòng)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(dìngxiàng)(dìngxiàng)(dìngxiàng)义教学(jiàoxué)(jiàoxué)段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(tǐyù)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(péiyǎng))。以上专业除(chú)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招生学校、计划(jìhuà)数、定向从(cóng)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追加,不得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(sì))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(tèkùn)地区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(gōngzuò)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(bàokǎo)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毕业生,招生不限地域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(dìngxiàng)培养师范专业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市、区)安排,到(dào)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农村(nóngcūn)义务教育学校(xuéxiào)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(tǐjiǎn)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(rèndìng)教师资格人员(rényuán)体检标准及办法(试行)》以及(yǐjí)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(sān))考生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,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(kòngzhì)分数线。
(四)报考(bàokǎo)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(tǒngkǎochéngjì)均(jūn)达到2025年(nián)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专业的考生需会讲(jiǎng)壮语(含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(zìzhìqū)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定向培养需求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)报名和志愿(zhìyuàn)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(yāoqiú)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(miànshì)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:
1.面试(miànshì)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(jīběn)条件、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(nèiróng)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由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负责组织,市(shì)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(或(huò)校长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)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(zìxíngānpái)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,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(jiāng)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(míngdān)提供给培养院校。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(miànshì)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(hégé)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(yóu)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(zéyōulùqǔ)(lùqǔ)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。
1.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协议书》,见(jiàn)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(biānbàn)联合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(suí)本校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(de)考生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(jí)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(àn)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、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(yóujì)或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。
4.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(xiéyìshū)》后,经当地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(bìng)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(zhāoshēng)部门。
培养(péiyǎng)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,对(duì)其(qí)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,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。如复查不合格,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(yǒuguān)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形式(xíngshì)。培养层次为高中(gāozhōng)起点(qǐdiǎn)本科层次,学制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(xuéjí)管理。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(dòngtài)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(xuénián)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(de)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组织专项招聘考核(kǎohé)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(hégé)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(bù)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(fèiyòng),重新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(zài)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(xuélìjiàoyù)。毕业时(shí)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并赔偿(péicháng)违约金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(xìnyòng)体系,并予以公布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师范生在(zài)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(miǎnjiǎo)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,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(xiǎngshòu)同等待遇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(dào)教学岗位后(hòu)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(jìhuà)的重要环节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。
(二)各有关(yǒuguān)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积极(jījí)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(bǎozhàngjú),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。
(三)各有关(yǒuguān)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时间,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(lùqǔ)工作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(zīgé)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(yīguī)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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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培养计划表
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(2025年)
来源(láiyuán)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
广西云-广西日报出品(chūpǐn)

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(fābù)
关于做好2025年(nián)地方公费师范生
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

自治区(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截图。
具体招生事宜(shìyí)如下↓↓
(一)招生数量(shùliàng):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1571名。
(二)培养院校:广西师范大学(guǎngxīshīfàndàxué)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(nánníng)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(yùlín)师范学院、百色学院、贺州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。
(三)招生(zhāoshēng)(zhāoshēng)专业: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5名、数学与应用(yìngyòng)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(dìngxiàng)(dìngxiàng)(dìngxiàng)义教学(jiàoxué)(jiàoxué)段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(tǐyù)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(péiyǎng))。以上专业除(chú)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招生学校、计划(jìhuà)数、定向从(cóng)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追加,不得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(sì))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(tèkùn)地区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(gōngzuò)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(bàokǎo)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毕业生,招生不限地域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(dìngxiàng)培养师范专业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市、区)安排,到(dào)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农村(nóngcūn)义务教育学校(xuéxiào)或高中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(tǐjiǎn)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(rèndìng)教师资格人员(rényuán)体检标准及办法(试行)》以及(yǐjí)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(sān))考生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,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(kòngzhì)分数线。
(四)报考(bàokǎo)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(tǒngkǎochéngjì)均(jūn)达到2025年(nián)相应类别本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专业的考生需会讲(jiǎng)壮语(含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(zìzhìqū)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定向培养需求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)报名和志愿(zhìyuàn)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的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(yāoqiú)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(miànshì)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:
1.面试(miànshì)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(jīběn)条件、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(nèiróng)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由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负责组织,市(shì)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(或(huò)校长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)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(zìxíngānpái)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,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(jiāng)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(míngdān)提供给培养院校。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(miànshì)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(hégé)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(yóu)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(zéyōulùqǔ)(lùqǔ)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。
1.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协议书》,见(jiàn)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(biānbàn)联合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(suí)本校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(de)考生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(jí)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(àn)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、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(yóujì)或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。
4.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(xiéyìshū)》后,经当地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(bìng)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(zhāoshēng)部门。
培养(péiyǎng)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,对(duì)其(qí)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,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。如复查不合格,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(yǒuguān)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形式(xíngshì)。培养层次为高中(gāozhōng)起点(qǐdiǎn)本科层次,学制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(xuéjí)管理。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(dòngtài)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(xuénián)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(de)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组织专项招聘考核(kǎohé)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(hégé)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(bù)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(fèiyòng),重新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(zài)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(xuélìjiàoyù)。毕业时(shí)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并赔偿(péicháng)违约金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(xìnyòng)体系,并予以公布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师范生在(zài)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(miǎnjiǎo)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,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,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(xiǎngshòu)同等待遇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(dào)教学岗位后(hòu)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。
(一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(jìhuà)的重要环节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。
(二)各有关(yǒuguān)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积极(jījí)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(bǎozhàngjú),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。
(三)各有关(yǒuguān)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时间,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(lùqǔ)工作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(cháshí)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(zīgé)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(yīguī)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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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招生培养计划表
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(2025年)


来源(láiyuán)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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